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现拟对我院2023-2024学年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工作助理与党务助理予以个性发展分加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广大同学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院学工办。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1-86929250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助理、党务助理名单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助理、党务助理名单
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助理、党务助理名单 | ||
学生工作助理 | 个性发展分加分 | 加分依据 |
郑思瀚 | 1分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第十九条:对没有提及的加分项,可参照本法相应标准予以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由二级学院认定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
王国奥 | 1分 | |
舒佳瑜 | 1分 | |
楼垚 | 1分 | |
周锶静 | 1分 | |
党务助理 | 个性发展分加分 | |
高诗佳 | 1分 | |
龚心秀 | 1分 | |
薛芷若 | 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