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关于学生工作助理、党务助理个性发展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88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现拟对我院2023-2024学年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工作助理与党务助理予以个性发展分加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广大同学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院学工办。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1-86929250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助理、党务助理名单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助理、党务助理名单


2023/2024学年学生工作助理、党务助理名单

学生工作助理

个性发展分加分

加分依据

郑思瀚

1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第十九条:对没有提及的加分项,可参照本法相应标准予以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由二级学院认定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王国奥

1分

舒佳瑜

1分

楼垚

1分

周锶静

1分

党务助理

个性发展分加分

高诗佳

1分

龚心秀

1分

薛芷若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