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推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397

国教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

共青团推优的通知

全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的优秀共青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但尚未被确立为积极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3.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存在科研不诚信、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宗教信仰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共青团推优的程序

1.个人申报。48日前,申请人向各班兼职组织员提出个人申请,由兼职组织员统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个人申请表》(附件1)。各级兼职组织员情况详见《国教学院兼职组织员聘任人员名单》(附件2)。

2.团支部民主推荐。410日前,团支书联合各班兼职组织员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经由各班团支部及兼职组织员充分讨论后推荐初步人选,并于20244101600将推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组织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3)上报学院团委。

纸质版材料交至:南浔校区精弘楼北5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团支部命名(如:商英23-1班)交至:wanghuibin@zjweu.edu.cn

3.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团委将审核确定各团支部推荐人员和最终推优人选,公示推优结果。

4.向党支部推荐。对于审核合格的人选,学院团委要及时填报《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向相应党支部推荐。

三、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是党员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确保程序规范。

2.各团支部推优名额一般不得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3.被推荐人员当前不得处于校、院两级处分时间段。

4.各团支部需要做好会议记录、推荐原始资料留存。

 

国教学院学生南浔党支部、学生钱塘党支部

202443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教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个人申报名单.xls

附件2:国教学院兼职组织员聘任人员名单.doc

附件3:《国教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组织推优入党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国教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选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