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好省部属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按照《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8)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有关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落实,浙江省于2018年起启动了省部属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对照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张翠英符合以下条款:
1. 文件:参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杭委人办(2019)7号)
2. 认定类别:E类人才
3. 符合条款:副教授职称且在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且出版著作
4.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1月21日
现将申请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评告。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吴洁,联系电话:86929294。
联系人:朱飞,联系电话:86929299。
附件:人才认定佐证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