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好省部属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按照《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8〕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有关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落实,浙江省于2018年起启动了省部属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对照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刘嘉符合以下条款:
1.文件:参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杭委人办〔2019〕7号)。
2.认定类别:E类人才
3.符合条款:具有博士学位
4.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
现将申请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6929294;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6929299。
附件:学历学位认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