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160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有组织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项目”)、联合基金六个类别组织申报。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省气象局、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联合基金将视情纳入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资助并取得2023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项目(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

(五)培育青年人才。2023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各依托单位管理员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可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项目由各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申请限额数见《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额推荐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1)。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九)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277905813179990016。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4年9月2日开始,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下午16:30。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向科研处提交《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限额申报类项目需按照分配指标进行排序,其他项目只需汇总。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1.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8867816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3.政策咨询

陈文强、陈心怡,0571-86964972、28170886

4.学科咨询

生命科学:刘君,0571-85119257

工程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化学、材料科学:孔宇豪,0571-28178386

信息科学:顾欣星,0571-88217337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药学)、管理科学:钱昊,0571-88212603

地球科学:尤卫军,0571-28170883

数理科学:叶璟,0571-28170887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5117948、85119257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徐祖东,0571-89908852

白马湖实验室:雪小峰,0571-8992006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何若愚,0571-85255633

浙江省气象局:刘洁,0571-87070822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吴彦勋,0578-2138609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7

6.学校科研处:沈晓红 86929153


附件:

1、《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额推荐项目指标分配表》.docx

2、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docx

4、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docx





                                                                                                         科研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