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4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及其激励费核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确保2024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及相应激励费用发放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科研处于2025年1月6日从科研系统导出了相关数据,并整理了《2024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及其激励费核算清单》(附件1)。现将该清单转发给您们,请组织本单位教师仔细核对。
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不具备科研性质或创新性的项目不在此次清单统计范围内,不能提取激励费。
(2)本次统计仅涵盖2024年度到账的横向项目,其他年份到账的横向项目不在此次清单的统计范围内。
(3)若您的项目在2024年度有到账但未被列入附件1,请填写《勘误表》(附件2),同时提交盖章版合同文本和到账凭证,以便核查。此外,请务必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科研系统,以便科研处与财务处对接处理后续事宜,未能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将导致无法进行激励费用的报销处理。
(4)请各单位在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于2025年1月15日下班前将经核实的勘误表等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默认为无异议。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浙政钉联系聂会。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及其激励费核算清单.xls
附件2:2024年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及其激励费核算勘误清单.xls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