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259

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校科技处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202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附件1)按时报送符合结题条件的结题材料。

1、截至报送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班前(周五)

2、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填写结题报告。

2)线下报送结题材料1份(详见附件2),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3)所在二级单位对全部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签章并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3、2019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含专项),将于2024年6月30日进行集中清理。

4、联系人:沈老师,86929153。


附件:

附件1:2023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docx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doc


 

科技处

2023年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