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拟对参与申报的项目“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集成技术与应用示范”进行公示(见附件),有异议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书面或来电的形式反映。
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凭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科技处联系电话:0571-86929028,联系人:王新雪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系统导出.pdf
科技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