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科研创新活力,加大我校科研大项目、大成果的培育力度,加快标志性科研成果产出,促进我校在“水利+”“+水利”多学科交叉领域取得科研创新突破,特开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方式
“揭榜挂帅”项目面向全体教职工(柔性引进人才视为校内人员)公开发榜,征集揭榜团队(人数5~10人,其中校内教职工不得少于5人),鼓励学校与其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协同攻关,并对揭榜项目组织评审,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二、优先资助方向
结合学校科技发展战略和行业方向动态,确定本年度“揭榜挂帅”项目优先资助方向,并设置8大类专项,分别为:中吉“鲁班工坊”专项(≦2项)、水文化高地建设专项(≦2项)、AI+水利专项(≦8项)、AI+装备专项(≦3项)、AI+能源专项(≦2项)、乡村振兴专项(≦2项)、南浔产业专项(≦2项,经费自筹)、正泰现代产业学院专项(≦2项,经费自筹)。
三、研究期限及资助标准
(1)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2)学校根据项目类型、急需程度、挑战度等确定资助经费(不含经费自筹项目),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20~50万/项,人文类项目资助经费5~20万/项,具体资助力度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校预算统筹。经费不能转拨给合作单位。
四、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需达到如下条件之一:
1. 我校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B1类及以上政府奖),国家级科研成果政府奖学校排名不限。
2. 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立项的A4-3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含青年项目)。
3. 立项并到款单个200万元以上理工类(6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
4. 发表《Science》《Nature》《Cell》《中国社会科学》及浙江大学ZJU TOP100期刊学术论文(含录用)。
5. 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获现任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含人大、政协)。
上述成果应与榜单方向相一致,且论文成果需标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或者“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项目编号)”。
五、申报注意事项
1、揭榜团队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按要求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揭榜挂帅”项目申请书》(附件1),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揭榜团队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应当对揭榜团队负责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2、揭榜团队负责人即挂帅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不满两年的教职工除外),且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内无师德师风、科研诚信等方面的负面情形。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学术组织、协调攻关和团队领导能力,主要时间和精力能够用于项目研究,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需求。
(3)不存在限制科研项目申报情况。
3、未按期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收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项目验收不通过次年起3个自然年内,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排名前三成员(不含校外)不得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校级科研项目,且获得的高层次纵向项目不予配套经费支持。
4、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稿同步报送校科技处。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晓红(86929153)
科研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