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教学科研单位2024 年业绩奖励性绩效结算工作的通知》,现开启科研系统中科研业绩统计确认工作,相关说明如下:
1.教师个人业绩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教师进入科研系统,查看计分结果。
(2)若对计分结果无异议,点击提交确认。
(3)如有因遗漏或未通过审核的科研业绩,请及时添加或修改后告知所在学院,由学院科研秘书点“重新计算”按钮后确认,否则,教师看不到更新的结果。
2.其他存在异议的业绩勘误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勘误清单内容仅限于符合科研工作业绩计分办法但科研系统考核模块无法赋分的业绩。请填写《2024年度科研业绩遗漏或勘误清单》(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反馈,电子版发给沈晓红,纸质版盖章交至1211办公室。
3. 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科研业绩汇总清单(详见附件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该汇总表包含2024年度科研业绩及过渡期纳入第五轮结算部分科研业绩(过渡期业绩已于今年上半年公示确认,只做结算不做修改。)
说明:
(1)由科研处统一检索的论文,请教师尽快录入科研系统,待开具检索报告后由科技处后台将报告录入系统,并审核。
(2)科研成果类业绩分不按贡献率,由排名第一的教师进行分配。需要分配的请排名第一的教师填勘误表。
(3)“加分项”由科研处勘误后填写,其他业绩分按照系统的计算的得分填写。
4.其他。
(1)由于本次业绩分采用2024年度新发布的计分办法,科研系统考核模块尚在调试中,预计本周日(12月22日)上线,如提前上线会另行通知。
(2)校内津贴科研工作量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印发工作业绩分计分办法(试行)》(浙水院〔2024〕50号)执行,文件可查看科技处【政策法规】栏目。
(3)管理部门“双肩挑”聘任专任教师人员科研业绩归入对应二级学院结算。
(4)校聘管理服务岗B类及以上科研业绩(详见计分办法工作业绩库),请相关人员单独报给科研处另行结算。
(5)本轮校内科研业绩结算时间范围为期2024年1月 1 日 至 2024年 12 月 15日,不在该时间段内的科研业绩不予结算。2024年12月16日之后的科研业绩,一律纳入下一年度结算。
(6)各模块科研业绩审核联系人:沈晓红(纵向科研)、徐巧玲(横向科研)、王新雪(科研成果)。
科研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