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开展2023年度横向一类项目(X项目)合同备案及其后续绩效额度核拨和发放事宜,对2023年度已到账、但还未办理入账的横向项目,烦请转告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月10日前录入科研系统(含合同信息、合同成员、合同经费、合同文档等)并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将办理下单事宜(提别提醒:已录入科研系统的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要再次或重复录入)。
科技处拟定于1月10日后从科研系统导出2023年度经费到账的横向项目信息,逾期不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徐巧玲(88728)。
科技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