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一次公示后,科技处就各部门提交的勘误情况进行整理核对,现对2022-2023学年(2022.07.01—2023.6.30)取得的符合学校奖励要求(浙水院党〔2021〕17号)的科研成果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3日止。请各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并请成果负责人进行核对。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好《勘误清单》,并将《勘误清单》电子和纸质表(部门盖章)于11月3日报送科技处,逾期恕不受理,请相互知照。此次公示结束后,科技处将进行奖励发放工作。
科技处联系人:王新雪; 联系电话:86929107
附件1:2022-2023学年科研单项奖励二次公示清单-人事处已核对.xls
科技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