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第三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浏览次数:224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第三批)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报送。要求各单位至少上报1个,对照《评选标准》(附件1)认真遴选案例,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附申报材料(附件3),于911日前通过浙政钉发送至科技处徐巧玲

    另附示例材料,供参阅。


 关于开展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第三批)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义务教育城乡教共体案例(示例材料).rar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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