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学生导师考核的通知
国教院各导师:
根据校学工部要求,依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浙水院〔2019〕179号)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导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对象为2019年7月聘任的13位学生导师,考核时间从2020年7月至今。
二、各导师按《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对本学年履行学生导师工作职责进行总结,并将附件2发给指导的学生填写(学生填好后直接发至邮箱786980256@qq.com即可)。各导师将附件1考核表(手写签字)提交至学院学工办B505、附件4导师指导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403573077@qq.com。学生和导师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为2021年6月25日。
三、学院学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评价、导师基本业绩情况汇总等对学生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优秀学生导师推荐名单,优秀导师不超过导师总数的15%。
四、学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导师,由学院计入教师个人考核工作量,并发放一定的学生导师工作津贴;优秀学生导师由学校按校级单项奖予以表彰和奖励。
国教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导师考核的通知.zip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