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各班主任:
根据学生处要求,现开展班主任学年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班主任
二、考核依据
依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63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
四、其他
请各位班主任于6月25日前,将班主任学年考核表交于学院学工办(综合楼B505)。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21日
国教院各班主任:
根据学生处要求,现开展班主任学年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班主任
二、考核依据
依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63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
四、其他
请各位班主任于6月25日前,将班主任学年考核表交于学院学工办(综合楼B505)。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