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一院一策”科研工作考核自设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文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 年工作要点》(浙水院办〔2025〕6 号)指出,科研管理工作要“制定‘一院一策’主要考核指标”。为全面、科学地开展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特色与优势,现启动“一院一策”科研工作考核自设指标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二级学院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上级文件工作要点(浙江水利2025年工作要点》《“浙教助企”行动计划(2024-202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本学院“一院一策”科研工作考核自设指标自设指标需用300-500字介绍工作内容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具有可用于考核的量化或者标志性目标成果能够体现学院的科研特色与发展方向,明确与上级文件工作要点具体挂钩内容,切实推动学院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指标占比

      “一院一策”科研工作考核自设指标在二级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考核中占比15%。

     三、报送流程

      1.指标制定:各二级学院组织深入研讨制定本学院的自设指标,确保指标符合要求且切实可行。

      2.论证与公示:科研处将组织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自设指标进行论证,并将论证后的指标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指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列入年度考核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处发文,各二级学院自设指标将正式列入二级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考核任务,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一院一策”科研工作考核自设指标纸质版(需有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签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沈晓红老师。





科研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