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一类项目激励费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545

各单位:

根据水利厅关于横向项目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批复,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激励费发放事宜。

1.发放范围

12022年度经费到账的横向一类备案项目(见附件1),按照到账经费的30%计提激励费(具体金额见附件最后一列黄色标注),并且不能超过预算额度,超发需退回。

2横向一类项目结转激励费备案项目(见附件2),按照项目结余金额60%计提激励费(具体金额见附件的最后一列黄色标注)。

2.发放对象

项目组的校内在职在编人员。

3.发放流程

按照上级要求,一次性发放已审核批复的激励费额度。具体流程:51日前在“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中的收入申报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中录入,审批方式请选择线上审批,待科技处、人事处审批完成后,打印相关报销单,并于51013:00之前投递至报销柜。

4.其他事宜

不在附件1和附件2的其他横向项目,不能发放激励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徐巧玲;联系电话:8692672888728)。


附件1:2022年度经费到账的横向一类备案项目表.xls

附件2:横向一类项目结转激励费备案项目表.xls

 

          

             2023417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