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研项目招投标平台账号 (电子钥匙)管理和服务的通知

发布者:徐巧玲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187

各单位:

为方便广大教师从事横向科研投标活动,规范管理和服务,保证投标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投标要求,现就科研项目投标平台账号(电子钥匙)管理和服务做出以下说明:

一、科研项目招投标平台账号

1、所有科研项目招投标平台账号由科技处统一归口管理。

2、请在其他投标平台申报注册但仍留在个人手中、未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报送科技处的,烦请尽快告知;后续新申请注册投标平台账号信息也请及时在科技处备案。

3、如有拟在已有平台投标的教师,可与科技处联系使用。登陆后不要修改密码,并严禁将账号和密码以任何方式告知其他教师。

4、其他需要新办投标注册的,可联系科技处协助办理。

二、科研项目招投标平台电子钥匙

1、投标需要申请办理电子钥匙,可联系科技处协助办理。

2、投标需要使用已有电子钥匙,联系科技处借用,办理“电子钥匙借、还手续”,并负责投标期间电子钥匙的管理、使用和更新等。如有丢失,及时联系科技处,并作相应的处理工作。

3、电子钥匙申请、续期、变更等费用,使用者按照财务要求提供发票、公务卡支付凭证等,联系科技处办理报销。

三、学校已办理的平台账号(电子钥匙)

经初步统计,我校已办理一些科研项目招投标平台账号(电子钥匙)(见附件),相关信息及其后续更新可通过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四、其他事宜

1、投标执行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老师;使用(借用)平台账号(电子钥匙)的老师,应妥善保管借用账号(电子钥匙),不得转借给他人;投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投标电子平台要求规范投标,如产生重大事故、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由执行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徐巧玲;联系电话:8692672888728


附件:各类科研项目招投标平台账号(电子钥匙)信息(持续更新).xlsx


                                                                           

科技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