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红船圆梦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院基金〔2017〕3号,附件)要求,经学校通知,我院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红船圆梦爱心基金困难补助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俞雅梅、贾金燕等2名同学获得2021年度红船圆梦爱心基金助学金。
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向学工办反映评审程序、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9日(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学工办 0571-86929250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