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我院可增报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根据《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2010]16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17〕111号)的规定,经前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增报推荐尹澳雪等1名同学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电话向学生处反映评审程序、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止(5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张老师 0571-86929250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