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省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全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部署,立足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向纵深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鲜明政治性、重大使命性、开创引领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高质量开展政治监督,防止和纠正地方、部门和单位在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过程中落差、偏差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要高标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聚焦示范区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一体推动实现清廉浙江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各项阶段性目标。要高水平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化“三不”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优化权力运行环境、作风建设环境、干部干事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细走实,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全方位保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落实机制。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专班化运作,细化研究务实管用的贯彻落实措施;要强化闭环管理,推动监督保障工作发挥更大治理效能;要强化能力建设,奋力打造一支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护航坚决、保障有力的浙江纪检监察铁军。